7月10日,金湖縣委、縣政府辦公室正式出臺《關于推進寶應湖農場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文件的印發標志著寶應湖農場辦社會職能改革工作通過前期的場地交流、對接、洽談、商討,終于取得了實質性的進展,為今后寶應湖與縣政府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奠定了基礎,實現了良好開端。
實施意見明確了寶應湖農場改革發展的指導思想、改革目標、基本原則、改革任務、實施步驟、工作要求六方面重點。此次改革圍繞黨的十九大精神、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農墾改革發展的決策部署,堅持以推進社企分開為方向,以農場企業化改革為主線,以優化資源要素配置、強化政策支持為保障,加快推進國有農場生產經營企業化、社會管理屬地化,促進寶應湖經濟社會持續發展。改革將圍繞“堅持政府主導、協同推進;堅持民生為本,促進發展;堅持統籌兼顧,穩妥操作”三項基本原則深入推進。
實施意見把改革過程分為“3月底前調查摸底階段、6月底前方案制定階段、8月底前組織實施階段、10月底前總結驗收階段”四個階段。要求改革工作按照“管辦分離、授權委托、購買服務”的方針,到年底將農場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全部納入縣政府統一管理、統一年度計劃預算、統一財政轉移支付,實現農場與周邊區域社會服務資源共享共建,推進農場辦醫療機構改革、教育機構改革、做好超比例退休人員醫療保險費保障工作、積極穩妥推進農場辦社會職能改革、完善農場社會事業發展保障機制。
意見指出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改革是落實中央、省委、省政府推進農墾改革要求的重要舉措,事關農場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一是需要各單位各部門承擔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目標任務和分工責任,通過科學制定好方案、強化調查研究和資料歸檔、細化宣傳引導、加強農場和政府間的密切配合來形成推動改革的強大動力。二是農場、政府要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主動作為、全力配合,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穩妥推進農墾改革發展。